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350

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与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30号)及省高师中心《关于2017年陕西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及考试报名的通知》(陕师培〔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与考试对象及条件

      2017年9月30日前补充到高校教师队伍中,尚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及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按要求参加规定课时的培训与考试(补考人员不作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与考试人员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以上学位。

    二、培训与考试科目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三、培训课时及要求

培训总课时为120学时,每门课程30学时,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门课程集中安排学习2.5天(计20学时),其余10学时由我校自主安排。

集中培训时间拟安排在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报名组织

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简称省高师中心)负责本次培训与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我校教师培训报名由西部外语教师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省高师中心不接受个人报名。请各单位于9月2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本单位报名情况信息表(附件1)的纸质版、电子版以及教材费(补考费)统一报送至西部外语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B411室)。

五、报名费用

本次岗前培训费用为60元/人• 科,考试费用为25元/人• 科,教材费用为25元/本(统编教材共4本)。为鼓励新入职教师积极认真参加岗前培训与考试,此次岗前培训费用、考试费用由学校统一担负,教材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补考人员的考试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试考核

2017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继续实行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岗前培训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成绩占30%。平时考核成绩由学校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准参加考试。结业考试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工作要求

1、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是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尽快与相关教师联系培训与考试报名事宜,认真组织落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组织工作。

2、参加本次岗前培训与考试的教师须于2017年下半年完成普通话等级测试工作,取得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确保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普通话等级测试由教师自行联系或前往普通话测试报名点报名。

3、教师申请由陕西省教育厅颁发的教师资格证,须先参加本次岗前培训与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2018年3月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个人材料审验及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申领教师资格证。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4、为了更加及时地将岗前培训与考试的有关事宜及教师资格认定后续工作安排与教师进行沟通,请各单位组织本次岗前培训与考试的报名教师加入“2018西外教师资格认定”微信群。

联 系 人:刘涛  殷希

联系电话:85319029  

信    箱:wccfd@xisu.edu.cn

地    址:行政楼B411室

附件1:报名情况信息表.doc

附件2:陕教师办[2017]30号.pdf

附件3:陕师培[2017]2号.pdf

                                             人事处(西部外语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