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04 浏览次数:27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安排,各单位、各部门已于近期陆续完成本单位报名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分批进行)

为了给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广大教职工创设良好的授课环境,经协调,根据学校近期工作部署、教室容量、以及各单位近年来的培训批次安排,今年继续采取分批培训的方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分批安排,通知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第一批培训(7月11日至7月12日),培训单位为:英语教育学院、日本文化经济学院、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俄语学院、德语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旅游学院(人文地理研究所)、艺术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基础教学部、体育部、汉学院中亚学院等15个教学单位。

第二批培训(7月13日至7月14日),培训单位为:英文学院、英语实验基地、高级翻译学院、商学院、经济金融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部等8个教学单位,以及各党政职能部门、学术科研机构、教辅单位和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第二批培训单位的处级干部参加公需课培训时间统一调整到7月11日至12日。

二、培训地点

    我校雁塔校区联合教室。

    三、培训资料

参加第一批培训的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7月11日上午8点准时到授课教室签到、领取培训资料。

参加第二批培训的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7月13日上午8点准时到授课教室签到、领取培训资料。

    四、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安排在各批次培训结束后,随堂进行,即:第一批培训7月12日下午考试,第二批培训7月14日下午考试

    五、有关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参加培训的教职工。

2.参训教职工应按照培训安排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确保后续职称评审等工作顺利开展。

3.由人事处(西部外语教师发展中心)协助培训单位进行考勤并做好记录。

未尽事宜,请与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涛、殷希,联系电话:85319029。

 

人事处(西部外语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