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453

对话人:南开大学商学院教授 柯 平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研究员 刘益东

近年来,人才评价在学术界广受关注。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如何体现人才评价的与时俱进?具有怎样明确的针对性?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落到实处?围绕相关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专家。

 

与时俱进 不拘一格降人才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立足国内外实际,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并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意见》如何体现人才评价的与时俱进?

  刘益东:《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例如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针对工作特点设置人才评价标准,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工作,可不作论文要求,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让专业人才集中精力发展自己专业的核心能力。

  《意见》的亮点之一,是针对科研的特点,明确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我国科学事业发展至今已迈过看重论文发表数量的粗放式发展阶段,进入到更加符合学术自身规律的“学术进步,质量第一”的新阶段。

不唯学历、放宽年限的做法是《意见》的另一亮点。在诺奖得主中有屠呦呦、田中耕一这些只有大学本科学历的科学家;据梁立明等统计,在1901—1960年间世界上问世的1053项重要科学发现中,有33项是61—70岁科学家做出的,有6项是71—80岁科学家做出的。

  此外,当前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不断涌现,《意见》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吸引优秀人才及时进入。这避免了“一刀切”,有利于不拘一格降人才。

柯平:在新形势下,职称改革十分必要。《意见》适应了新的形势,符合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保障和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健康成长。《意见》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既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又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这对于教育行业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意见》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适应了新的形势。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让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这就在职称改革上迈开了一大步。

 

有的放矢,直击人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报》:实现人才评价的与时俱进,就要解决先前评价制度当中存在的问题。《意见》有的放矢地针对人才评价中的哪些问题提出改革措施?

  刘益东:《意见》的针对性很强。例如,针对长期以来职称评审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问题,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制度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倒查追责机制复查、投诉机制,让蒙冤者有地方讲理。《意见》明确推行质量和创新优先的代表作制度,为破除“以刊评文” 提供了有效措施。

  柯平:一是解决评价标准不科学的问题。解决出现的职称标准单一、评价指标不合理、评价政策多变等一系列问题,这是历来职称评审中反映意见较大的问题,也是难以解决的问题。一个指标的不合理,就会将优秀的人才拒之门外。过去,一些创新型人才曾因为外语、计算机水平等某项不过关而失去了评职称的机会。《意见》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避免了用同一把尺子量所有人才的职称评审单一化、量化、简单化的做法。《意见》采取了分级分类评价的方法,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充分考虑到了各类人才的不同要求,将学术型人才与应用型人才评价标准分开,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还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这就使今后的职称评审因类因地制宜,突出了人才评价标准的科学化和多样化。

  二是解决评价过程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特别是单位内部评审的多重矛盾,包括评委身份与单位身份的不一致、考虑被评者的非学术因素和人情因素引起的矛盾。《意见》通过引入新机制解决这一问题,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减少评审过程中的人情因素和人为干预,从机制上保证评价过程与方法更加公正合理。

三是解决为职称评审而造假的学术不端问题。《意见》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将职称评审与社会诚信、学术道德制度建立相结合,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彻底杜绝造假行为的发生。

 

重在落实 以正确态度对待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报》:对此次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落实中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柯平:职称改革是大势所趋,但改革是一个过程,需要多方面共同努力完成。《意见》为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和改革路径,就重大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这些需要很多配套的措施方法来落实,需要人才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落实文件的政策措施。

  刘益东:落实是关键。大致可分为较易落实和较难落实两类,前者包括不作论文要求、不作外语考试要求等情况;后者包括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等。在确保不降低职称的公信力和含金量的前提下做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绝非易事。

  推行代表作制度,关乎对于高端学术人才的评价,且落实难度较大。推行代表作制度就是以内容质量和创新力度取胜,因此可有效破除“以刊评文”等。学术职称涉及高端人才,正高级职称还分四、三、二、一级,它覆盖长江学者、“千人计划”乃至院士评选等。作为深化高端人才职称改革的突破口,我认为应大力推行代表作制度,并且要有所创新。代表作最能够反映作者的创造力。

  我建议,把《意见》中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和推行代表作制度结合起来。即在网上面对包括同行在内的学术界及社会规范展示代表作及其核心贡献(创新点和突破点)。所要规范展示的突破点四要素包括:突破什么(学术定论/主流共识/思维定势/研究范式/现行做法/权宜之计/学术僵局,其中之一或几个);怎么突破;突破的创见;突破的前景。突破点四要素规范展示是代表作制度的必要细化和落实,它表明学者在学术前沿的地位,扭转目前只看学者头衔不知其在国际学术前沿地位的尴尬局面。

  一流学者的核心贡献应该是突破点。突破点四要素是试金石,缺乏创造力者难以逾越。用规范确认突破性成果的突破点四要素方法,可以解决判断学者有无创造力及创造力大小的问题。因此,包括突破点四要素展示的代表作评价制度让真正有创造力的学者及时胜出。如果提供高端的展示平台,该制度将更加有效。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